任天堂最強法務部,對同人游戲能否手下留情?

依然很難做出什么改變。

作者等等2019年07月03日 11時26分

最近幾年,每當媒體報導一款使用了任天堂角色的同人游戲時,玩家聊得最多的并非游戲的雄心或品質,而是擔心任天堂法務部的介入。

這幾乎已經成了一個梗,大家都知道這些同人游戲的悲慘命運:玩家們聽說了一款粉絲制作的優(yōu)秀同人游戲,很有興趣玩一玩,但由于任天堂律師要求下架,他們根本沒機會體驗。通常來講,任天堂不會對粉絲創(chuàng)作的同人藝術、音樂或其他類似的作品采取措施,而一旦有同人游戲嶄露頭角,就會被任天堂打擊。

很多人批評任天堂的律師,但這是他們的職責。在律師們看來,他們需要保護任天堂的知識產權,因為一旦有所松懈,允許所有小型產品或服務隨意使用任天堂角色,那么一旦有更知名的也這樣做,他們就很難將侵權方告上法庭。

舉個例子,任天堂曾經起訴過卡丁車租賃公司Maricar,原因是游客會穿著印有馬力歐商標的服裝,駕駛馬力歐風格的卡丁車在東京游玩。在當時,任天堂的律師們表示:“為了保護我們經過多年努力打造的寶貴的知識產權,未來我們將會繼續(xù)采取強硬措施?!?/p>

任天堂的維權舉措在法律上沒有問題,Maricar等產品或服務試圖盜用IP并從中獲利,但同人游戲則更像是對任天堂經典作品或角色的一種致敬。任天堂需要更好地在兩者之間進行區(qū)分。

從目前情況來看,任天堂對同人游戲的回應幾乎就像算法公式,讓人覺得太武斷了。律師們似乎總是在搜尋同人游戲,就連毫無惡意的項目也會被要求關停。

考慮到任天堂游戲的流行程度,我能理解這家公司的難處。許多經典作品的銷量極高,吸引了海量粉絲,這也意味著與其他游戲發(fā)行商相比,會有更多的玩家使用任天堂角色創(chuàng)作同人游戲。所以從任天堂的角度來看,他們必須打擊那些有可能侵犯公司知識產權的游戲。

很難說任天堂是否想改變現(xiàn)狀,因為過去幾十年他們一直奉行這項政策,但如果他們希望解決這個問題,那就需要做一些事情。這并非沒有先例。任天堂曾經嚴格限制玩家在YouTube分享公司旗下游戲視頻,但后來推出了“創(chuàng)作者計劃”(Creators Program)——只要玩家加入并遵守一系列規(guī)則,就可以自由創(chuàng)作“馬力歐”或“塞爾達傳說”等游戲的視頻。該計劃并不完美,于去年年底被一套新規(guī)范取代,但這反映出任天堂愿意做些改變。

《馬力歐大逃殺》(Mario Battle Royale)在更名后仍然被要求下架

與YouTube視頻相比,同人游戲更難被追蹤(會散布于許多私人論壇和Discord服務器上),但任天堂完全可以針對創(chuàng)作者們推出一個類似的計劃。

任天堂需要明白,一款非商業(yè)化的《精靈寶可夢》游戲與市場攤位上的一堆盜版3DS卡帶完全不同;粉絲創(chuàng)作這類游戲是為了向經典致敬,他們無意與任天堂競爭。

由于受到任天堂方面的法律威脅,《馬力歐大逃殺》(Mario Battle Royale)在上周被更名為《DMCA Royale》,但它永遠不會蠶食《超級馬力歐創(chuàng)作家》的銷量。同樣,玩家在《塞爾達傳說:曠野之息》基礎上改編創(chuàng)作的俯視角塞爾達游戲《Breath of the NES》也不會影響《夢見島》(Link’s Awakening)的預售。

也許任天堂公司高層,或至少法務部高層應當看看Game Freak在2016年E3展上談到《精靈寶可夢》的同人游戲時說了些什么:

雖然知識產權是個復雜的話題,但《精靈寶可夢》的創(chuàng)作者很欣賞正在學習怎樣做游戲的粉絲們。“如果我看到你正在快樂地創(chuàng)作內容,或者參與某個項目……從事游戲開發(fā),那么我們都有類似的感受?!痹鎏镯樢徽f。

但在采訪中,最讓我感到驚訝的是增田順一鼓勵那些同人游戲創(chuàng)作者加入他的團隊。

“作為創(chuàng)作者,我們都享受創(chuàng)作帶來的樂趣。在Game Freak,我們總是在尋找技術熟練的開發(fā)者,所以請申請入職吧!”

另外,任天堂還可以看看他們在游戲行業(yè)的競爭對手是怎樣對待同人游戲的?!禝nstallation 01》是一群“光環(huán)”粉絲花了幾年時間創(chuàng)作的一款新游戲,微軟在聽說該項目后沒有發(fā)律師函,也沒有要求開發(fā)團隊關停游戲,而是與幾位創(chuàng)作者見面達成了一項協(xié)議。允許開發(fā)團隊繼續(xù)創(chuàng)作,只要求他們游戲免費,并顯示如下文字:《Installation 01》是一個完全獨立于343 Industries和微軟工作室的實體,343 Industries和微軟工作室都沒有為這個項目提供任何資助或進行合作。

就這樣,微軟既沒有忽視自己的版權責任,還通過一種簡單的法律方式區(qū)分了粉絲項目和官方作品。所以正如前文所說,如果想改善與同人游戲創(chuàng)作者之間的關系,任天堂就要努力做出一些改變。這也是值得的,因為許多玩家之所以創(chuàng)作同人游戲,正是因為他們熱愛這些經典作品和角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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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編譯自:kotaku.co.uk

原文標題:《Nintendo's Lawyers Need to Chill》

原作者:Luke Plunkett

* 本文系作者投稿,不代表觸樂網站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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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都能當上15分鐘的名人,吃貨辣媽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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